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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(guān)于神韻及其背后的“法輪功”
神韻是由“法輪功”邪教頭目李洪志創(chuàng)辦的非營利性表演機構(gòu)。盡管李洪志及其信徒振振有詞地聲稱中國違反了人道主義,并攢了臺演出來宣揚其所謂的“殉道史”,但沒有一筆演出收入回流到他們聲稱的人道主義事業(yè)中。事實上,外界只看到了李洪志不斷購置土地,朝穿暮塞。
包括中國政府在內(nèi)的諸多方面都已將“法輪功”定性為邪教。“法輪功”還資助了備受爭議的《大紀元時報》,其頭目李洪志聚斂了大量錢財,還涉嫌逃稅、剝削信徒。由于害怕遭到報復,“法輪功”前信徒大多不敢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。
1992年,李洪志雜糅氣功、呼吸等練習創(chuàng)立了“法輪功”。此外,“法輪功”自稱是可以實現(xiàn)自我提升的系統(tǒng)性練習,也是一條“啟智之路”,使信徒能夠像李洪志那樣穿墻、懸浮。信徒并沒有稱“法輪功”為宗教,李洪志本人也斷然否認這一說法,但這套冥想練習和李洪志的書里都提到,“法輪功”核心原則是“真善忍”(“法輪功”網(wǎng)站上也這么說的)。“法輪功”強制要求信徒進行冥想練習,閱讀指定書籍,且不允許信徒練習其他功法。
走進前成員的故事
第一次來這里試演時,我對龍泉寺這棟427英畝的大院充滿敬畏。它位于紐約庫德貝克維爾鹿苑鎮(zhèn),距紐約市區(qū)約兩小時車程。然而,我還是忍不住為這里與外界的隔絕感到震驚——關(guān)在公園籠子里的孔雀固然美麗,卻很可憐。雖然我手持邀請函,但仍被全副武裝的警衛(wèi)攔在門口,因此我不得不把車停在外面,直到有人出來接我。
我們沿著小路行駛了大約一英里,沿途那些宏偉的仿亞洲寺廟建筑、湖泊、音樂廳和住所讓我驚嘆不已。大院里,生存所需的各色人、事、物一應(yīng)俱全:律師、會計師、廚師、裁縫、泥瓦匠、建筑商、樂器修理、商店、練習室、冥想室、音樂廳、收發(fā)室、電影院、停車場和武裝守衛(wèi)。這一切確實讓我印象深刻。
我喜歡冥想。起初在我眼里,這是一個美麗的地方,就像一個純凈的天堂。此外,他們給我開出的薪水很少,僅相當于上世紀四十年代的薪資水平,不過我覺得可以接受,畢竟我還沒拿到學位,漲幅空間很大。
大院里那些明示和未明示的規(guī)章制度
住了大概一個月,天堂開始變地獄。
對“法輪功”的基礎(chǔ)概念有所了解后,我簡直不敢相信這些與“真善忍”(所謂的“法輪功”原則)有絲毫關(guān)系。對于一個自稱捍衛(wèi)人權(quán)的組織,這里面本應(yīng)當是毫無歧視的,但這個“法輪功”,無論是在書本上還是在實踐中,處處帶有強烈偏見,包括:反無神論者;反進化論;反同性戀(李洪志的手冊第二頁稱同性戀“墮落”);性別歧視;種族主義(管理者告訴我,他投入冥想越多,膚色就越淺,而且此地盡管有數(shù)百名樂隊成員,卻沒有一名非洲裔美國人);動輒評頭論足。
其他行為包括:邪教元素充斥著整個練習,旨在控制成員生活;將成員按藝術(shù)學科分類隔離,防止混合;不鼓勵他人探訪或邀請家人進入工作場所;暗中鼓勵成員組建內(nèi)部家庭、社交(不贊成離開城鎮(zhèn)去拜訪其他人);鼓勵成員住在其他成員提供的住所或工作區(qū)附近(不鼓勵租用私人公寓和獨立生活);成員不得外出娛樂、飲酒用餐;大院內(nèi)不得拍照;生病只能通過冥想治療;護照等個人物品一開始就以辦理簽證為由沒收,交由公司保管。
此外,只允許同性成員之間社交(自助餐廳用餐時男女分開,社交互動很少);嚴格監(jiān)督成員花在冥想上的時間;必須保留集體冥想時間;問候李洪志或夫人時必須鞠躬致意(追隨者得尊稱他為“師父”);只能閱讀李洪志的書籍,學習他的精神、道德和規(guī)范相關(guān)教條;聲稱“師父”對你最黑暗的想法和行為了如指掌。
信徒們甚至連藝術(shù)創(chuàng)作的自由都沒有,因為李洪志的作品才是舞臺的重點,據(jù)說那些作品包含著“內(nèi)在的精神啟蒙”。然而,那些作品只是十分簡單、不斷重復的音樂結(jié)構(gòu),受過專業(yè)訓練的音樂人士一聽便知。神韻演出的娛樂價值其實主要停留在視覺、戲劇、服裝、舞蹈等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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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宗教
“法輪功”練習者堅決拒絕將其宣揚為宗教,他們自稱“法輪功”的作用是:提升個人的覺悟之路;減少對世俗欲望的依戀;促進和平;改善健康,治療疾??;讓外表看起來更年輕;淡化膚色。
后來,我和管理者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(因為我有“法輪功”組織外的男朋友,經(jīng)常離開大院,去外面的健身房,和男男女女聊天),這些沖突在面見李洪志時達到了頂峰。當時,李洪志站在那里,雖然面帶微笑,但看起來很冷漠。我是在場唯一一個沒有向他鞠躬的人,我隨即就因為對他缺乏敬畏遭人側(cè)目。大約從那個時候起,所有的業(yè)余活動或娛樂活動我都不再參加,包括電影之夜。相反,下班后,我會和其他樂團成員一起去餐館,喝上幾杯酒,共進晚餐。一次短途出行之后,一位朋友提醒我小心別人的監(jiān)視,因為有人跟她談到了飲酒和外出。后來我注意到,每當我離開大院,就有汽車跟著我,這讓我更加忐忑不安。
逃離
一個星期五排練結(jié)束,我收拾好行李打算去看望男朋友。開車出去約20分鐘后,我接到管理者的電話,問我在哪。試想一下,有人居然在監(jiān)視我,我得有多震驚!我將車停在就近的停車場,與管理者在電話里簡短交談了一番,他稱我與社區(qū)的價值觀格格不入,所以要解雇我。駛出停車場時,我隱約感覺到后面有一輛車跟著,這應(yīng)該不是我多疑。不管怎樣,我直接開車回了家,收拾好貴重物品,抱起我的貓,告訴房東我會在本周晚些時候回來拿余下的東西。收拾行李時,房東告訴我,很抱歉看到我離開,她提醒我要多加小心,因為總有奇怪的車在我們這條小街道(死胡同)來回穿梭停留。
我駕車離開時,又接到管理者的電話,問我要去哪里。我告訴管理者,我要走,而且我不再受雇于他們,我的活動與他們無關(guān)。大約一周后,我和男朋友回來收拾剩下的東西。我已經(jīng)安排好從一位樂隊同僚那里取回我的護照,這樣就不用再進那個大院。這位同僚是“法輪功”的忠實信徒,她告訴我,既然我以前的工作不太適合,也許我會對教書感興趣。她說,在“法輪功”組織里的學校教書薪水更高。
“法輪功”:邪教還是有益組織?
我在龍泉寺大院時,遇到了一些獲得擔保簽證的外國樂手,我所做的工作只是他們的一小部分。他們大多住在“法輪功”練習者租來的一間房里。許多成員免費服務(wù),無償勞動,僅僅要求提供食宿,許多人甚至寫好了遺囑。
相比之下,李洪志的住所可謂奢華無比,而且還在不斷大興土木。他在多個地方兼并了大量土地,這個旨在通過其所謂的“藝術(shù)”提高人們對中國政府“暴行”認識的“非營利組織”已經(jīng)成為一項相當有利可圖的投機項目。
但是,李洪志拒不承認“法輪功”是邪教。他說:“‘法輪功’沒有寺廟、教堂、洗禮,沒有各種宗教儀式。”他說:“大家每天早上會出去鍛煉半小時或一小時,然后回來工作。所以我說它不是邪教。”這不是事實。當時,我每天都被要求進行多次冥想,這美麗的寺廟隔絕了我和我的親朋好友,來自同儕的行為要求以及保住工作的壓力更是巨大。此外,因拒醫(yī)拒藥危害身體健康,甚至死亡的指控廣泛存在,統(tǒng)統(tǒng)指向“法輪功”練習。雖然李洪志否認這些指控,但我注意到,有雇員想要獲取工作醫(yī)療保險時——這證明雇員對“法輪功”的治愈能力缺乏信心——卻遭到其他成員勸阻。
也許我從小就叛逆,過于敏感。但不止我才有這種經(jīng)歷,還有許多人用數(shù)月甚至數(shù)年策劃逃離那里。許多國際邪教警示網(wǎng)站上,都針對“法輪功”發(fā)出了警示,令人震驚。畢竟,很多成員都盛贊“李大師”,這些人家里的迷你圣壇以及龍泉寺大院里還供著他的照片。所以,“法輪功”龍泉寺大院是邪教組織,還是只為虔誠信徒服務(wù)的機構(gòu),作為愿意為“藝術(shù)”花錢的人,應(yīng)該做出怎樣的判斷取決于你自己。
關(guān)于作者:根據(jù)其“領(lǐng)英”賬號,瑪麗亞·拉茲卡(Maria Raczka)是一位作家、編輯、記者,擁有羅切斯特大學博士學位,熱衷于藝術(shù)及非營利組織事務(w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