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首爾市南部地方法院判決書,駁回“新世界傳媒”訴訟
“法輪功”邪教集團所屬神韻藝術團對“宗教與真理”雜志社提起訴訟,申請訴訟保全,要求禁止“宗教與真理”對神韻演出的妨礙行為,韓國首爾市南部地方法院受理此案,經(jīng)過審理,法院裁定神韻藝術團敗訴。
“法輪功”方面原告訴訟申請人為“新世界傳媒”代表理事李昌植及韓國“法輪大法佛學會”理事權宏大,并且聘請了訴訟代理律師。被告人“宗教與真理”雜志社法人代表吳名玉女士在沒有聘請律師的情況下單槍匹馬應訟,并最終勝訴。
韓國“朝鮮日報”“中央日報”“國民日報”報道神韻藝術團違規(guī)公演與敗訴事件
神韻方面主張“法輪功”與神韻藝術團并無關聯(lián),但最終被法院裁定是“虛假主張”,神韻藝術團乃“法輪功”所屬機構,神韻演出被認定具有宗教與政治目的。但神韻方面百般抵賴,堅持否認其公演的宗教與政治煽動意圖。
“法輪功”集團主張神韻公演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中韓兩國之間的文化交流。既然如他們所說,身兼“法輪功”教主與神韻藝術團導演的李洪志,及神韻樂團成員、舞蹈演員皆為美國國籍,那么這些人為何要去演繹蘊含中國五千年歷史文明的傳統(tǒng)節(jié)目?
此外,神韻演出中還有“法輪功”信徒受鎮(zhèn)壓,被所謂“活體摘取”人體器官的場面,歌頌教主李洪志是“創(chuàng)世之主”,這根本不是單純弘揚文化藝術的演出。
神韻公演的招待人員為“法輪功”教徒,觀眾大部分是“法輪功”修煉者,演出內容是“法輪大法”,宣傳的是教主李洪志,并且教主李洪志強制要求教徒販售神韻演出門票,由此看來,神韻公演就是一場不折不扣的“法輪功”邪教演出。
“法輪功”邪教集團在韓活動主要有以下幾項:編造散布虛假新聞;每年舉行集會活動及神韻公演;發(fā)行“法輪功”邪教刊物《大紀元時報》。所有活動內容皆與詆毀侮蔑中國有關。
因觀看了神韻藝術團公演,從而成為了“法輪功”邪教受害者的事例并非沒有。觀眾在無意識中被灌輸“法輪功”邪教信仰,神韻演出向觀眾宣揚世界末日論,妄言世界終結之日只有“法輪功”修煉者得以上天堂,這就是傳播邪教教義的演出。
“法輪功”已被韓國基督教界定義為邪教,而神韻公演卻一再宣揚修煉“法輪大法”的好處,侮蔑詆毀生養(yǎng)自己的祖國與民族,編造散播反政府輿論,令無數(shù)人受害,傳播只有修煉“法輪功”才能得到真正救贖的反人倫思想,目的明顯就是為傳播邪教教義。
基于“法輪功”以上主張,神韻公演就是帶有宗教與政治煽動目的的演出。
原文配圖
中國反邪教網(wǎng)銳評:
在“法輪功”的眼中,任何人、任何媒體都沒有批評“法輪功”的自由。按照李洪志的“最高指示”,所有對“法輪功”的批評都是在“誹謗大法”,決不能容忍,“法輪功”因此在境外常常發(fā)起誣告濫訴,并不以為恥。
不過,這些濫訴均以“法輪功”敗訴收尾。無獨有偶,據(jù)美聯(lián)社2020年1月21日報道,美國聯(lián)邦上訴法院裁定,駁回“法輪功”成員陳剛、鄒文波等人對原湖北武漢電視臺臺長趙致真的上訴請求。至此,“法輪功”這場長達15年的誣告濫訴終告結束。